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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获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11.7亿元

2016-11-10 08:44:00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为促进曲靖市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有效化解,2016年,我市努力争取,获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11.7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7.81亿元,省级资金3.91亿元。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积极配合煤炭主管部门,依据各产煤县(市、区)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量和安置职工人数,采用因素法将奖补资金及时分配下达到各个产煤县(市、区)。
       为保障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对专项奖补资金划定了“三条红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提取工作费、管理费或奖励费等费用;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力。市财政局将会同市煤炭工业局等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专项奖补资金的,除了相应扣回专项奖补资金,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对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