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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长对全县财税收入工作提出要求

2016-11-11 11:02:03   来源:    

        11月2日,富源县财税形势分析会召开,县委、县政府领导、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参加会议。
        一是要加强对财税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直部门要重视和支持财税工作,尽力创造良好的财税工作环境;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关注组织收入工作,统筹协调。财政、国税、地税三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对完成收入目标任务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全年收入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是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财税部门要切实搞好协作配合,做到信息及时交流共享,国地税要加大联合征管和稽查力度,保持工作步调高度一致,增强征管工作的合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协税护税职责。有代扣代缴义务的,要严格按照“先税后证”、“先费后证”的要求及时足额扣缴相关税费,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开展税费结算清缴,强化协作配合,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要加强依法征税和从严治税。坚持综合治税。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增值税、资源税、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重点税种的征收管理。要加大稽查力度,对存在的偷、逃、骗、抗等涉税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大税、小税足额入库,切实显现“以查促收”效果。
        四是要加强对重点税源的征管管理。国税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煤炭、金融、房地产、建筑安装、批发零售以及零税负申报企业的专项检查,有效防止税收流失。地税部门要突出抓好煤炭行业资源税、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房产税、项目用地耕地占用税等方面的税收检查,加强金融、烟草、电力、医院、中介代理服务等行业个人所得税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