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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培训班

2016-11-17 08:20:15   来源: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际工作中,认定的非遗的标准是由父子(家庭)、或师徒、或学堂等形式传承三代以上,传承时间超过100年,且要求谱系清楚、明确。
     2016年11月2日,罗平县文化馆举办了罗平县2016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培训班,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副局长刘光现同志、非遗科科长吴跃宏同志、文化馆馆长敖艳琳同志及副馆长柏松同志参加了开班仪式。在开班仪式上刘副局长做了动员讲话。讲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的重要性,并对学员提出了严格的要求,鼓励了学员的学习积极性。     仪式结束后,罗平县文化馆还邀请了机关领导及各乡镇街道办学员合影留念。
     本次参加培训的人员分别来自全县13个乡(镇、街道)文广中心主任;罗平县省、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29人及罗平县文化遗产科、文化馆工作人员10人。培训为期两天,培训内容分别从《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传承人的权利和义务》、《罗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年度考核办法》三方面进行。此外,罗平县文化馆还与传承人签订了下一年度工作协议,按规定发放了传承人补助款项,并对省级传承人进行了年终考核。
通过两天的培训,将进一步提高传承人的传承能力和工作水平,同时也将推进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罗平县文化馆  喻月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