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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2016-11-30 11:17:25   来源: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的要求,曲靖市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工作,经过一个时期不懈努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逐步进入规范化轨道。
        早在2006年3月26日根据《关于增加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人员编制和内设科室请示的批复》(曲编﹝2006﹞13号),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加挂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牌子。十年来,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建言献策,严把法律关,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2年组建了曲靖市人民政府第一届法律顾问,聘请了社会专职律师、大学专家等为主体的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专业队伍,2015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聘请12名法律专家担任市政府第二届法律顾问,建立了以市政府法制办骨干专业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市级政府法律顾问队伍。2015年下发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5﹞67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对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提出了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规划设计出了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总体框架。同时对县区、乡镇(办事处)政府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而具体要求,初步建立起了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框架体系。至2016年,全市市直部门共聘请专、兼职法律顾问80余名。
        曲靖市人民政府所聘请的第二任法律顾问对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出台的重要文件、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其它法律文本均全面进行合法性审查,自2015年1月第二任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建至2016年10月31日,市政府法律顾问共审查各类重大合同90余件,审查重大文件51余件,对30余项重大行政事项和重大行政决策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