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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案卷质量评查暨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

2016-12-05 09:42:50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11月14日至11月25日,曲靖市司法局抽调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曲靖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支队人员,分成三个执法检查组分片到各县(市、区)和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了社区矫正案卷质量评查和执法检查。
    检查组通过查阅、提问、点验、座谈、走访、交流等方式,按照统一的评查标准和检查内容,紧扣调查评估、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解除终止等执法环节,突出是否存在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是否存在执法活动中弄虚作假违规办理行为、是否存在履职不严、是否全面落实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任务、是否存在日常工作档案不齐全等重点,对全市9个县级司法行政机关、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政法委、3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评查检查。此次评查社会调查评估案卷27件,占今年办理的社会调查评估案件数9.4%,评查给予社区服刑人员警告案卷27件,占今年办理的给予社区服刑人员警告案件数的6.4%,评查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案卷27件,占今年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案件数的41.5%,评查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案卷30卷,被评查的案卷评分均高于90分,确定为优秀等次。三个执法检查组共抽查社区矫正档案300余份,电话抽查社区服刑人员50余人,走访社区服刑人员12人,训戒谈话1人。
    通过案卷质量评查和执法检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显著,各县(市、区)均有工作亮点。一是重视到位,机构队伍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各县(市、区)司法局以及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除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未设立司法行政机关外,各县(市、区)的社区矫正机构健全,除会泽县、马龙区未招聘辅助人员外,其他县(市、区)已经招聘或正在招聘辅助人员,部分乡(镇、街道)抽调人员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队伍逐渐壮大。二是监管较为到位,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绝大多数的县(市、区)司法局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监管措施,强化监督管理,着力规范执法,社区矫正执法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三是经费基本落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落实较好,基本做到有钱办事,省厅下达的综合矫治场所(除宣威外)和教育矫正示范基地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为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信息化建设快速推进,曲靖市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云南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为平台,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录入率,积极在网上办理相关业务,同时,各县(市、区)司法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政法委、乡(镇、街道)司法所认真落实曲靖市司法局制定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进一步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发展。五是创新思路,社区矫正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各县(市、区)司法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政法委、乡(镇、街道)司法所在依法依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下,积极作为,主动创新,在遵循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创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会泽县采取每周五下午召开社区矫正例会的方式,由县司法局主持,有相关业务需要会议集中决定或者审核的事项的司法所参加例会,学习业务知识与办事业务相结合,做到了及时培训、及时办理业务两不误。马龙区司法局通泉司法所制定社区服刑人员测评表,邀请村干部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适当调整矫正思路、矫正方案、矫正措施。麒麟区东山司法所把执法档案和工作档案分开同装在一个档案盒内,既便于日常管理又便于查阅翻看。罗平县司法局采取“以奖代补”人民调解员的方式,充分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弥补了专职社区矫正工作力量薄弱不足之处。
    通过交叉检查,各检查组相互交流了工作,相互学习借鉴了创新可的行做法,启发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坚定了信心,同时也触动了工作人员,找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社区矫正各个执法环节中存在的亟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梳理。曲靖市司法局向各县(市、区)司法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政法委通报了执法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对下步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