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市政府法制办认真履职切实做好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

2016-12-08 16:48:31   来源:   
        市政府法制办认真贯彻中央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的相关要求,在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政府各类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
       一是全面实施法律审查。坚持把法律审查作为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提交市政府审议前须经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市政府法制办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和备案关,积极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谏言献策。在全省率先提出“逢文必审”,建立了全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制定《曲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市、县(区)政府及部门已普遍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置审核,对每一份规范性文件都依法进行审查,凡是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或者是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讨论。2016年,共审查各类文件送审稿125件,办理省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稿21件,以市政府公告发布规范性文件4件,报送省政府登记、备案规范性文件4件,登记备案率为100%.对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报登的2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登记、备案的,有效保证了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