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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开展2016年法治创建考核验收工作

2016-12-12 10:30:13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12月5日下午,陆良县召开法治创建考核验收工作预备会。本次考核验收工作由县级领导和科级领导带队,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5个考核组,对全县11个乡镇(街道)、30余个单位部门的法治创建工作进行一次考核验收。会议由县司法局王局长主持, 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标准要求,全力做好迎接省、市法治创建考核验收工作,确保我县高标准、高质量通过验收。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星鈜对本次考核验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注重加强领导,强化保障。2016年,根据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2016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文件要求,我县将继续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各单位部门要完善工作措施,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把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在人、财、物上提供有力保障,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加强督促检查。二要注重强化宣传,大造声势。各乡镇(街道)、各单位部门要重视创建宣传工作,创建宣传要广泛、深入、持久,要组织业务宣传员走进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发动群众关注、关心、支持创建工作,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三要注重明确重点,查漏补缺。要结合各乡镇(街道)、各单位部门实际,突出重点,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展现创建成效,对特色亮点工作及时加以总结提炼,对照《考核标准》科学组织实施创建活动。四要注重培育典型,打造亮点。要找准切入点,突出重点,既要总结挖掘多年来在法治创建工作方面已经形成的特色和经验,又要针对自己的实际和特点打造新的亮点和典型,以点带面,既全面推进,又亮点纷呈。五要注重提炼展示,沟通协调。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信息报送。争取各部门、村(社区)的积极参与配合,为开展创建工作探索好的做法和经验,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
    组织实施法治创建考核验收工作,是依法治县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推进“法治陆良”建设的有力举措。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各部门积极配合,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及时上报申报表,认真做好迎接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