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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专项检查

2016-12-12 10:31:38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近日,曲靖市司法局在全市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专项检查活动,活动采取在9个县(市、区)司法局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交叉检查,市局重点抽查的方式开展,此次法律援助工作专项检查着重从法律援助经费、法律援助案件、贯彻落实《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实施意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意见》情况、法律援助机构信息系统使用情况以及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开展情况等六个方面进行,活动于11月30日圆满结束。
    曲靖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局长曾建民同志亲自带领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确保了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目前,我市有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10家,注册法律援助律师32名。2015年共办理各类案件5672件,收到中央补助法律援助办案转款、省财政配套法律援助资金、地方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法律援助经费及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资金共计271.125万元,支出239.106万元;2016年截至10月31日,办理各类案件5151件,截至10月31日,收到各项专款、项目资金267.365万元,案件补助正在核发中,已核定支出办案费用189.7万元。
    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法律援助经费地方政府预算保障不到位,法律援助机构管理职能弱化,工作人员少,管理水平普遍偏低,缺乏主动服务的意识和法律援助队伍区域发展不平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高,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衔接沟通还不够,法律援助基金募集力度小、范围窄等方面的问题。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实施意见》,尽快出台符合实际的县级实施意见,争取资金保障,强化法律援助机构的监管责任,规范法律援助经费、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加大法律援助基金募集力度,确保我市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法律援助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