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曲靖市地震局“五措施”抓实领导干部 能上能下工作

2016-12-15 16:44:29   来源:曲靖市地震局   

       按照中央和省委《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及《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市地震局采取措施抓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

       深入学习宣传《实施细则》。在职工会上传达学习了《通知》精神,并向3名处级领导干部印发了书面文件,要求领导干部学深学透,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市地震局先后于5月25日和12月6日向市委组织部报送了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和有关表册。

       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市地震局凡涉及人事问题、干部任免、重大决策等,都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无论是干部的选拔任用考察推荐,科室负责人的选拔任用和配备,还是人事调整和人员补充,都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有关要求进行,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方面,不存在违规增编或突击进人、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突击提拔干部或者违规干预县级地震部门改革工作的行为。市地震局严格执行到龄退休、职务任期、问责制度。2015年以来,按照相关程序要求,依法依规办理处级干部退休2人、科级干部2人。

       认真开展为官不为集中整治工作。4月27日制定了《曲靖市地震局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治理“为官不为”进行集中整治。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选人用人等制度。严肃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

      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人。市地震局不断建立完善《曲靖市地震局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值班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干部考核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问责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