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市政府督察组对煤矿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督察

2016-12-19 09:34:30   来源:   
 市政府督察组对煤矿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
督    察

 
   市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第二督察组近日对陆良、师宗、罗平三县煤矿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了督查。督察组在听取了各县统一汇报的基础上,对部分企业和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师宗县和罗平县共计有30个企业(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拖欠金额高达2200余万元,且多数为历年遗留问题。对此,督察组对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隐患的县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要坚持实施煤矿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畴;二是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无论是停产矿井还是复产复建矿井多要与企业负责人进行谈话,要求企业制定清欠的措施和办法,并由企业与被拖欠职工进行沟通;三是要制定出防范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出现的集体上访事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保证在2017年春节前不得发生到省市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