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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司法局全面启动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

2016-12-19 10:14:06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的重要内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机关在司法行政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16〕9号)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高检发〔2016〕7号)进一步对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11月17日由云南省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云南省司法厅联合召开的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电话电视会对全省的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作出了明确的安排部署。
    会后,曲靖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认真抓落实,就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两次专题研究,并与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多次沟通,联合草拟了《曲靖市推进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经多次反复修改后,12月13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对《实施办法》进行了最后订稿,并联合请示市委政法委转发了《实施办法》。12月15日,《曲靖日报》刊登了《曲靖市司法局关于选任第一届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曲靖长安网等网络媒体也发布了《公告》,曲靖市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已全面启动。(基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