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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审计局着力规范审计购买社会服务行为

2016-12-30 10:57:08   来源:   
        近日,曲靖市审计局依据《审计署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曲靖实际,出台了审计机关购买社会服务参与投资审计管理办法,着力规范审计购买社会服务行为。
       一是明确了审计机关购买社会服务必须遵循中介机构自愿申请,审计机关择优选聘的原则。凡自愿申请参与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机关均安排审计项目,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对受聘机构或人员的服务质量及遵守纪律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下一次选聘的依据。
       二是明确了购买社会服务的审计事项及组织方式。购买社会服务的事项为参与政府投资全过程跟踪审计,组织方式为将需要购买服务的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实施,由审计机关与项目建设方、中介机构签订购买社会服务协议后组织实施。
       三是明确了采用购买服务项目的职责分工。购买社会服务的项目由审计机关人员担任审计组长,负责对受聘中介机构进行协调指导,对其审计质量、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对审计期间遵守审计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中介机构负责按照审计机关要求,做好项目审计各个环节工作,并按要求提交成果文件。
        四是明确规定了购买社会服务费用的支付标准,并明确所需资金由项目建设单位支付,列入工程建设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