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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林业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动真格

2016-12-30 11:11:05   来源:市林业和草原局   
    近日,中国共产党宣威市林业局第二届局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共宣威市林业局党委工作规则》。《工作规则》设有总则、党委委员职责、民主集中制、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党内监督制度、会议制度、工作纪律、廉政和作风建设、附则,共11章39条,对林业局工作进一步进行明确和规范,从根本上强化了挺纪立规。
    一、严明决策程序,规范权力运行。党委工作规则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精神,真正把局党委工作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工作规则要求必须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把公开透明作为党委工作的基本制度,深化党务公开,推进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细化完善党委决策前充分讨论、表决时步步规范,以及不同意见处理、突发事件临时处置和事后报告等规定。既约束权力规范运行,又实现履职处处留痕,让责任与权力并行,保障局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党内监督。工作规则明确了党委班子成员职责,要求班子成员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认真履行职责,为民务实,严守纪律,勤勉廉洁。明确规定"凡属宣威市林业局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由局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规则指出党内监督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局党委有效执行,维护局党委的团结统一,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要求委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三、突出作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工作规则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要求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坚决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工作规则》的制定出台是新一届党委班子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立说立行、即知即改的一项制度成果,也是严格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议事决策水平和领导科学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林业局机关党建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