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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曲靖市人民调解员协会被评定为4A级社会组织

2017-01-03 17:17:47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根据《曲靖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规定,2016年5月,曲靖市人民调解员协会被曲靖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为2016年度市属社会组织参评对象。9月,曲靖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一行4人,到曲靖市司法局对曲靖市人民调解员协会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评估委员会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档案材料,交流提问、发放会员测评表等方式,对曲靖市人民调解员协会自成立以来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对协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近日,经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最终审议确定,曲靖市人民调解员协会被评定为4A级社会组织,是2016年参评的14家市级社会组织中唯一一个4A级社会组织。
    曲靖市人民调解员协会自2012年10月29日经曲靖市民政局批准成立以来,在业务主管部门市司法局和云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司法局党委的工作重心,采取有效措施,严要求、高标准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大调解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创建“平安曲靖”发挥了应有作用。
    一、夯实基础,在“实”字上下功夫,不断巩固和完善五级调解网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多年来,经过不懈努力,全市建立了市、县、乡、村、组五级调解网络,同时,有针对性地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医疗纠纷调委会、小区矛盾纠纷调委会等多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平均每年化解5万多件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二、宣传开道,典范引路,切实把人民调解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一是2015年,市协会联合市司法局开展了评选曲靖市“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十佳人民调解员”活动,利用曲靖电视台、报刊、网络对受表彰单位及个人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二是2016年3月,市调协在得知马龙区月望乡深沟村委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张荣德同志在调解工作中突发疾病意外身亡的消息后,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领导汇报并积极上报省调协,共同对其家属进行了安抚慰问,组织曲靖电视台、云南法制报曲靖工作站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集中专题报道。与市委普法办协作,以张荣德为原型,拍摄制作微电影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同时,曲靖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和曲靖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向全国模范张荣德同志学习的通知》,号召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及广大人民调解员向模范学习,以先进为榜样,激发工作热情,更好地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去。三是多次积极组织全市广大人民调解员参加各类竞赛、评比活动,进一步助推人民调解工作。如2014年参加中华全国调协开展的“我的调解故事”征文活动,全市有两篇文章获得优秀奖;2015参加省调协开展的书法、绘画、摄影比赛,有3个作品获得名次。几年来,多次推荐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员及调解组织参加中央、省、市“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云南省调解能手”、“云南省十佳优秀人民调解员”、 “曲靖最美调解员”等评选活动。截至目前,我市先后共有9个调解组织、18名调解员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司法部表彰。四是积极参加省调协开展的推荐上报优秀典型人民调解案例工作,及时总结典型案例中好的经验与做法,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员有效开展工作。五是市调协每年积极组织各级调解组织涌跃征订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的会刊《人民调解》杂志,通过期刊及时了解掌握人民调解工作的最新动态,熟悉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政策,学习全国先进,不断提升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正是抓住了宣传开道,典范引路的方子,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及公信力得到持续有效提升,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深入到各个领域。自2012年以来先后多次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表彰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