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曲靖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2017-01-05 08:59:01   来源:曲靖市文化体育局   

曲靖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全民健康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提升全民健康素养,需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曲靖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和提高全市人民健康素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大健康”理念,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康曲靖,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及《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精神,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建立“大健康”格局,融入全民健身和“一带一路”等国家倡议,围绕全市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强化文化体育部门公共服务和社会体育管理职能,建设场地设施体系、组织体系、活动体系、产业体系和保障体系于一体的、具有曲靖特色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造国际高原体育城、建设健康曲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实现全民健身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各项社会事业互促共进、融合共通发展。以“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为抓手,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体育组织,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设施完备、组织活跃、活动多彩、管理高效、保障有力的曲靖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打造国际高原体育城,充分保障各族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基本实现全市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健身消费水平明显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广大群众的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发布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完善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开发应用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开展运动风险评估。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培育多元主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建设运营。推动体育项目协会改革和体育场馆资源所有权、经营权分离改革,加快开放体育资源,创新健身休闲运动项目推广普及方式,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打造健身休闲综合服务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丰富业余体育赛事,积极培育山地、水上、汽摩、航空、极限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示范区、健身休闲产业带。
     二、主要任务
  (一)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进程中,发挥全民健身繁荣文化、维护稳定、提升凝聚力的积极作用

     推动大众体育健身更加普及化。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人数达到25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235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36%以上。提升市、县(区、市)、乡(镇、街道)三级健身指导网络服务能力,开展针对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特点人群的体质监测工作,积极推广科学健身方法,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及以上水平的人数比例超过92%,优秀标准人数比例超12%。
     推动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多样化。积极开展以健身气功、陀螺、射弩、摔跤、武术项目为代表的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推动向城市社区、学校深入推广。做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发展的规范管理工作。
     推动体育健身组织体系网格化。重点扶持草根性、项目化和
自生力强的体育社会组织,社会体育组织数量显著增加,推动体
育社会组织向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方向发展。
     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8千人,获得资格证书的总人数达1.5万人以上。壮大基层体育组织,形成体育行政部门、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站)、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志愿服务人员环环相接的全民健身组织链条。
     (二)在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进程中,发挥全民健身作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和绿色、生态、环保新业态的积极作用
     推动健身场地设施覆盖普遍均等化。全市公共体育场馆覆盖率达100%,县(市、区)公共体育场(馆)全覆盖,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体育基础健身设施覆盖率100%。建设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力争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到2020年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满足群众体育健身设施需求。
     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利用更加合理化。公共体育设施由建设向管理、维护、开放转变,善用政策和资金,促进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率达80%以上。全民健身服务逐步社会化。依托“互联网+”技术,扶持本土体育健身企业和社会组织,培育休闲体育产业,促进全民健身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推动区域全民健身产业服务圈建设,健身产业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城乡居民体育消费规模和水平明显提高。
     (三)在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进程中,发挥全民健身展现曲靖形象、促进对外开放的积极作用
     推进体育的对外开放与交流合作。与旅游、教育等部门联合,
打造曲靖体育旅游品牌,积极开展跨州市体育比赛与交流活动,提升体育辐射周边州市的文化软实力。
     推动赛事活动供给多元化。打造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组织开展针对老年人、妇女、少数民族、职工、学生、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等不同人群多样化的健身活动;广泛建立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开展以足球运动为代表的体育项目进校园活动。大力发展具有云南特色的大众户外运动与体育健身活动的健身跑、骑行、登山、攀岩、探险、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等健身活动。健身意识生活化。树立终身参与健身、拥有健康身心的新理念,让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群的基本生活方式。推广运动项目文化、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和“运动是良医”理念,形成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体育文化和社会风尚,发挥体育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地区软实力等方面的作用。
     三、主要措施
     (一)推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积极增加市级投入,完善曲靖市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1.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顶层设计更加科学化。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十三五”时期市、县(区、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一安排保证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要按照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建设新建居住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不得挪用或侵占。加强城乡养老服务设施与体育设施功能衔接。推进体育基础设施多规统筹建设,根据新一轮西部大开发、连片扶贫开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片区和专项规划安排。全面拓展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站体育服务功能,积极发挥基层综合文体活动中心的阵地作用。
     2.推进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均等化。与国家扶贫开发攻坚战略相结合,重点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体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至“十三五”末,新建、完善县级公共体育场馆5个,乡镇健身设施30个,行政村健身设施800个。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3个,可拆装游泳池1个,笼式足球场2个。为城市社区、农村乡镇配置120套全民健身路径器材,实现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基础公共体育设施显著提升,城市社区普遍建有“15分钟健身圈”。因地制宜,突出特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试点可拆装式游泳池和笼式球场建设项目,新建一批适应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使用的体育场地设施,支持民族地区建设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活动场地。
     3.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存量利用精细化。合理利用曲靖户外运动资源,支持建设有健身步道、健身路径(乐园)等体育元素的景区、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等城乡公共空间。加大足球场地供给,因地制宜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化的足球场地。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乡空间的二次利用,推广多功能、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体育健身设施。
     4.推进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日常化。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研究配套政策鼓励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促进各地全民健身中心健康运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公共体育设施应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免费开放,试点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向学生开放和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时间向社会开放。建立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和更新,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继续实施全民健身示范点制度。
    (二)推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工程”,完善曲靖市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服务体系
     1.推进体育社团组织发展社会化。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推动其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培育和发展枢纽型、人群型、项目型体育社会组织,继续强化以各级体育总会为代表的枢纽型体育组织建设,推进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建设,培育和发展体育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城乡、指导高效、富有活力的社会体育组织网络体系。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大力支持草根体育组织建设和发展,培育多层次、不同规模的全民健身团队,推动开展公共体育服务参与式管理,形成多元联动格局。
     2.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服务长效化。在全市晨晚练辅导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生活化社区、各级体育协会、已配建的全民健身工程等实现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备全覆盖,形成横坐标,将各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形成纵坐标,交叉联合、互相呼应,形成服务区域网格化。用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干部作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引领作用,建立和完善市、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组织,严格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经费投入和激励机制,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重点培训足球、游泳、健身气功、科技模型等社会需求大、覆盖人群广的运动项目专业指导和志愿服务人员,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院校师生开展义务健身辅导,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推进健身指导服务便民化。依托覆盖全市的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平台,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现状调查、居民健康状况研究、居民体质测定标准、居民体质监测制度,用好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民体质监测结果。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各体育项目《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发挥高等院校在全民健身科研中的积极作用,组织专业人员进社区、下乡村,推广简便易行并适合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特点和体质状况的体育健身方法,推广科学实用的健身方法与运动处方。加强体医结合,将全民健身纳入健康管理和慢性病防治发展规划。
     (三)推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活动示范工程”,完善曲靖市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服务体系
     1.推进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实现品牌化。组织开展与旅游、文化、教育、商贸相结合的群众性体育竞赛、展示活动,促进体育、旅游、康体养老服务等行业融合发展,共同打造品牌体育赛事和特色体育活动。打造和提升“七彩云南罗平国际自行车节”“七彩云南师宗凤凰谷·菌子山户外越野挑战赛”“七彩云南曲靖市元旦穿城长跑活动”等品牌赛事活动,充分利用曲靖市成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条件优势打造全国全民健身健步走活动,在“全民健身日”、重大节假日等时间节点,组织、策划群众性、国际化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举办好各级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青少年运动会、老年人健身大会、残疾人运动会等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竞赛活动。
     2.增进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地域、民族特色化。传承和弘扬民族体育文化,争取将优秀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纳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积极开展民族传统体育健身活动。针对不同区域广泛开展足、篮、排、乒乓等球类运动,试点推广健身气功、民族健身操(舞)和射弩、陀螺、摔跤、太极拳、舞龙舞狮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尝试推广水上运动项目。重点支持和组织体育对
外交流活动与竞赛活动。
     3.推进各类人群健身活动发展多元化。发挥城市晨晚点、农村基层综合文体活动中心的平台作用,发挥各级老体协、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的组织引领作用,带动城市社区、农村、职工、老年人、妇女、幼儿、残疾人等群体开展民族健身操(舞)、健身气功、健步走、篮球、气排球等健身活动。关注进城务工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健身活动。会同安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规范和加强对游泳、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健身项目经营的审批和监管。
     4.推进青少年体育运动项目开展多样化。保障学生在校的体育场地和锻炼时间,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构建从小学、中学、大学相互衔接的课余训练体系,广泛动员、组织参加“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形成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网络。建设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0所、省级特色学校50所,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l个,经常参与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活动的学生达到5万人,注册校园足球运动员达500人。
     (四)打造“互联网+全民健身”平台,形成曲靖全民健身服务新业态
     1.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信息化。建设全民健身公共信息工作和服务平台,完善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建立全民健身数字管理平台,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统计分析、信息研判,探索健身信息聚合、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新业态。落实医保卡用于健身消费政策,“互联网+”技术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内容和手段,促进体育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占比不断提高。
     2.推进全民健身工作体系集群化。围绕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体育需求,丰富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体育与文化、医疗、教育、旅游相结合,相互带动,共同发展,推进康体结合、体旅结合,打造康体运动、康体医疗、健身休闲项目品牌,着力开发以体育赛事旅游、户外运动旅游、健身休闲旅游、民族体育旅游为特色的体育旅游系列产品和发挥地域资源优势的山地型、水上型、航空型、绿道型体育休闲产业项目。积极扶持体育健身休闲场所运营和体育健身休闲用品开发,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休闲产业。
     3.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业逐步市场化。以全民健身培训业为突破口,发展具有曲靖特色的全民健身服务产业。重点支持云南本土体育用品企业。善用平台,创新形式,做好体育社会组织活动开展项目储备,将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四、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政府要按照科学统筹、合理布局的原则,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智库可为有关全民健身的重要工作、重大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并在顶层设计和工作落实中发挥作用;社会组织在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培训、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等方面发挥作用。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完善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等实施计划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形成全民健身督促、落实、检查长效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及时解决推进实施计划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把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作为改善民生、推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指标体系,纳入改善民生的目标任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在规划、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二)经费保障。改革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的规定,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确保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的经费投入。留归各级体育主管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应当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业,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引入市场机制,逐步采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购买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鼓励捐赠和赞助全民健身事业,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宣传保障。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作用,搭建“互联网+”宣传平台,普及体育健身知识与科学健身方法,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参加体育锻炼人数逐年增长。在全民健身日、节假日、民族传统节庆和各级体育赛事活动等时间节点,宣传媒体要积极介入,挖掘鲜活典型,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体育在人格培养、传播文化、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贡献力量。挖掘有一定影响力、乐于助人、具备相应素质的全民健身活动“明星”和团队领军人物,以榜样的力量塑造人、教育人,激发人们参与全民健身服务的热情。
     (四)法制保障。树立法治观念,依法治体、依法行政,梳理全民健身领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保障全民健身事业的健康发展。落实国家关于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的规定,把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建居民区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计建造体育健身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体育场地设施或挪作他用。逐步建立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队伍,开展全民健身领域执法和检查工作。加强对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的监管,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人才保障。加大对基层全民健身工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国民体质监测人员、健身科技志愿人员、健身服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力度,增强服务大众的能力和水平。重视培养指导少数民族体育、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和健身气功、民族健身操等群众参与面广、需求量大的健身项目、高危体育项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重点加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比赛项目教练员、裁判员的培养和认证工作,依托高校、职业院校强化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人才储备。加强学校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者队伍建设,举办足球、健身气功、模型运动、游泳、武术、田径、篮球、排球体育项目管理培训班。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良性互动。
     五、组织实施
     (一)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各级体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实施本实施计划。县(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地方特色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责成体育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和团体组织共同组织实施,并在2020年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对全市全民健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三)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牵头不定期对《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本实施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实施全面评估,将评估结果报本级人民政府。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形成多方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