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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多措并举促进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

2017-01-05 17:02:22   来源:    

      近年来,曲靖市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一是加强调研,制定中长期人才培养规划。长期来,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开展调研工作,举行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中长期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规划,形成加强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工作机制。2011年出台《曲靖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2010-2020年)》及任务分工方案,把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及人才队伍建设列入重要内容。2015年,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开展全市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工作,形成数据详实、客观严谨、针对性强的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民族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是出台系列文件,深入落实党的民族人才工作政策。近年来,曲靖市制定出台《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和《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靖市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把民族干部培养列入曲靖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八大示范之一,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以及年轻干部、妇女干部的配备上,明确要求优先使用少数民族干部,选配少数民族干部做到“六个优先”,并在结构比例和总体人数上有硬性要求,切实建立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在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采取单设岗位、放宽条件等方式定向招录七种世居少数民族,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定向培养少数民族工作人员。通过努力,截至2015年底,全市有少数民族干部1978人,占全市干部总数的8.54 %,超过少数民族人口所占全市总人口的比例。
      三是加强培训教育,做好少数民族干部选派参训工作。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级各类民族干部培训班,做好少数民族干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人才选派参训工作。2013年来,曲靖市连续4年在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举办4个培训班,每年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分管联系领导干部,民族工作部门、民族乡及市直有关领导干部、少数民族干部进行集中轮训,培训164人;针对民族村两委换届后新任的书记、主任,2016年7月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民族村书记(主任)民族宗教工作专题培训班,努力提高基层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全市所有民族村书记或主任共169人参加培训学习;2016年,市民宗委选派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人才参加省组织的培训达6人次,组织民宗系统及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国家级、省级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48人次,市级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136人次,其中处级7人,科级及以下68人。2016年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省委办公厅挂职1名。通过加强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少数民族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少数民族干部成长成才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突破薄弱环节,在市民中开设初中民族班。针对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落后、七种世居少数民族学生升学率不高,甚至出现有些少数民族没有初中考取高中的情况,从2014年开始,曲靖市民宗委联合市教育局在市民族中学开设初中民族班,对户籍在曲靖市,身体健康、品学兼优的七种世居少数民族应届小学毕业生招生,三年来共招收5个班260人。民族班学生每生每月发放生活补助400元,免费配备相应生活用具,免住宿费,三年来共发放学生补助及相应开支114余万元。通过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突破薄弱环节,为少数民族人才成长搭建好平台。
      五是采取重点倾斜,实施事业单位招聘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照顾政策。曲靖市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有关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出台本市指导意见,实施事业单位招聘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照顾政策,明确规定:就读高校前生源或户籍在曲靖市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5至10分不等的照顾,重点倾斜农村贫困民族地区的七种世居少数民族考生。2010年以来,市民宗委共为1000余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办理报考曲靖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证明,共办理事业单位招考加分证明6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