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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已申报

2017-01-09 09:23:06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为确保市局机关干警职工2017年度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按时、准确缴交,根据市社保中心通知要求(曲社险〔2016〕22号),市司法局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对干警职工的缴交基数进行认真核算,目前已完成缴费基数申报。
    按照政策规定,申报范围及对象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要依法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制内工作人员要按规定申报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是:单位按缴费工资总额的20%交纳,个人按缴费工资基数的8%交纳,由单位代扣代缴。职业年金缴费比例是:单位按缴费工资总额的8%交纳,个人按缴费工资基数的4%交纳,由单位代扣代缴。其中,机关单位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含基本工资、规范后津补贴、国家统一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国家统一津补贴;单位缴费工资总额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缴费实行“300%封顶、60%托底”。(计财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