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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国税2016年度查补收入成效显著

2017-01-10 21:48:21   来源:曲靖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度,全市国税系统查补税收收入成效显著,查补税收收入22604.75万元,与上年同期查补收入8235.12万元相比,增加了174.49%。实际入库22103.98万元,用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的增值税和滞纳金276.58万元,入库率99.01%,其中:稽查部门重点立案检查82户,审结79户,有问题76户、无问题3户,结案79户,查补收入12643.21万元,入库收入12142.44万元,用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的增值税和滞纳金276.58万元;稽查部门组织企业自查查补入库1651.56万元;其他部门自查查补入库8309.98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66.42万元,其中:弥补亏损593.78万元,圆满完成了全年全市的各项税务稽查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工作。曲靖市国税局根据省局工作要求,积极贯彻落实省局“稽查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安排布置重点税源随机抽查及稽查相关工作,及时对重点税源随机抽查企业进行检查,查补税款及滞纳金8270.55万元。
        二是重点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省局要求,2016年,我市选取了1户出口退税企业进行重点立案检查,经检查人员多方调查,外调取证,查补增值税105.74万元,罚款16.64万元。全市发出委托协查函55件,涉及发票2705份(其中:已确定虚开发票2389份),涉及税额4458.66万元,到期回复47件,回复结果为有问题及虚开的发票2435份,选票准确率98.61%。
         三是做好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曲靖经济税源实际,经认真分析研究,选取了农产品、矿产品(含煤炭)和医药经销3个行业共8户企业作为全市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的重点,共查补税款及滞纳金34.6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3户,在查1户。    
        四是有序开展“雪豹2016”专项行动。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安排部署了针对西南地区农产品收购行业开展专项整治的“雪豹2016”行动,为确保“雪豹2016”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市国税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我市涉及的一级下游企业6户进行检查,其中:查结2户,查补收入141.1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3户,出具《已证实虚开通知单》1户,涉及发票191份,发票税额393.79万元。
        五是加大力度查处税收违法检举案件。按照“举报畅通,有案必查”的工作原则,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受理和查处税务违法检举案件。2016年,全市国税稽查部门共受理检举案件27件,其中:省局举报中心转办1件,市局举报中心受理18件,各县(市)举报中心受理8件。立案检查5件,查结1件,查补税款66.21万元,加收滞纳金37.02万元,合计103.23万元,检举案件线索不清或无价值2件,转地税部门1件,19件责令被举报企业开具发票。
         六是强化总局督办案件执行力度。此案件在执行上难度很大。2016年,在执行人员多次电话催缴、多次现场催缴以及与企业进行约谈,企业共20次交纳查补税款及滞纳金2311.92万元。于11月4日在“曲靖市公安局派驻曲靖市国家税务局联络机制办公室”揭牌仪式上正式将此案件移交曲靖市公安局办理,并已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进行公布。
         七是强化国地税联合稽查机制。为推进国地税联合稽查实施办法,整合税务稽查执法资源,增强税务稽查执法效能,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2016年,我市国税、地税联合开展稽查,在对3户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工作中已取得了明显成效,国税查补入库增值税及滞纳金6.27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69.65万元。
         八是加强监督,规范使用廉政监督卡。加大和规范税廉政监督卡的使用力度。2016年全市共发出《税务稽查廉政监督卡》124份,实地回访33户,按期回访率26.61%。有效地发挥好检查对象、专职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对检查人员、稽查部门的廉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