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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开展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专项整治

2017-01-12 09:37:29   来源:   
  针对秋冬季节人民群众药膳进补的民间习俗,曲靖市早安排、早部署,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中添加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违法犯罪行为,防范草乌、附片中毒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市食安办提前安排部署,于2016年10月发布冬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严禁单位、家庭和个人擅自加工、出售和使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严禁各类餐饮经营单位及群体性用餐时使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加工食物。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微信等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进市场、进社区、到农村宣讲直接食用或在食品中添加草乌、附子等药材的毒性危害及食用后可能产生的后果,不断提升群众对草乌、附子等毒性药材的正确认知和作为药材的正确使用方法,改变传统不科学的加工食用习惯,防范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是加强市场巡查检查。各县(市、区)加强对农贸市场、乡镇集市上散卖的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巡查检查,严格按照严禁单位或个人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药品的相关规定,严厉查处在市场上将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按照食品或食品辅料销售的行为。
  三是开展联合专项整治。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整治力度,于2016年2月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中添加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387人次、车辆455 辆次,清查酒店、饭店、食堂等食品企业2202家,清查农贸市场113个,收缴了一批草乌、附子,为巩固前期专项整治成果,于2017年1月再度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会议用餐和婚丧宴请等群体性就餐的监督管理,对餐饮服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涉嫌经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吊销许可证,列入黑名单,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立案查办,严肃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