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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煤矿安全生产第一巡查组向曲靖市政府反馈巡查意见

2017-02-07 14:59:10   来源:曲靖市煤炭局   
                                    
         自2016年11月18日至2017年1月17日省安委办煤矿安全生产第一巡查组对曲靖市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煤矿安全生产巡查。2017年1月底,巡查组向曲靖市政府反馈巡查意见。
        巡查组采取夜查、突击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对曲靖市富源县、宣威市、沾益区、麒麟区、会泽县、罗平县、陆良县、师宗县等8个产煤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12个乡镇的42矿(次)、两处私挖滥采点进行了巡查,共查出各类问题及事故隐患420条,其中重大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48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84份,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命令书4份,责令停产整改煤矿11个,共处罚金122万元。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已当场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了查处。
        巡查组指出在曲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有差距;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薄弱;建立完善煤矿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差距;开展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力度不够;煤矿违法违规生产的现象比较突出等问题。
        针对问题巡查组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一步提升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进一步建立完善煤矿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强化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等要求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