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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四项制度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2017-02-17 09:21:00   来源:市环保局   
  日前,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机制的通知,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月调度、召开联席会议、督察通报和考核。

  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建立月调度工作制度,对《曲靖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责任和整改时限进行调度,并建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台账,逐一对照“销号”,每月通报1次整改进展情况。为推动整改落实,建立了曲靖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建立整改落实督察通报制度,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办和通报内容,被通报一次,年度综合考核扣5分。同时,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制定考核细则对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进行考核。

  目前,各项整改工作有序推进,29个反馈问题已经完成整改销号6个。(季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