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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新任人民监督员首次参加视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2017-02-21 09:35:29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2月15日至16日,曲靖市司法局组织新选任的5名曲靖市人民监督员代表,参加了市检察院的视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到罗平县法院庭审观摩了全市首例涉及环境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这是曲靖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首次开展的第一次履职工作。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对新任人民监督员首次参与视察检察工作高度重视,特别组织了人民监督员中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的人民监督员参加,对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了进一步深入、具体、广泛的认知和了解。座谈会上,陈学俊、张洪、李苹、王国渊、石磊等5名人民监督员按照职责要求,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等20余人认真听取了民事行政检察处对曲靖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及开展公益诉讼的情况报告,并对曲靖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庭审观摩后,进行了认真评议。
    会上,曲靖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华同志对5名监督员积极参与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充分肯定,结合监督评议开展的情况就人民监督员履职工作和司法行政机关协调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人民监督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履职能力。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思考探索,提高监督质效;二是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的司法行政部门要为人民监督员搭建好服务平台,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健全沟通交流机制,为人民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确保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基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