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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监督员首次案件评议工作顺利完成

2017-03-06 10:16:01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2017年2月27日,曲靖市司法局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要求进行案件监督评议工作的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监督程序的要求,及时选派了3名人民监督员,由市司法局基层科同志带队,按时到达陆良县人民检察院。3名人民监督员在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的配合下,依法依程序地独立开展了案件的监督评议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叶敬东、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华2位也亲自到场,对3名人民监督员熟练的工作技能及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和认真履职的工作精神给予了充分肯定。此次案件评议工作也是继曲靖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完成人民监督工作体制改革后,我市首次开展人民监督员案件评议工作,为今后司法行政部门行使人民监督工作管理职能和人民监督员有序开展案件评议走出了探索性的、有益的第一步。(基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