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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四举措促“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2017-03-07 11:22:17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法治理念、培养全民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已成为共识。《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曲发〔2016〕42号)中,要求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建立“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为贯彻落实曲靖市“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曲靖市采取四项措施促“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是出台文件促落实。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曲靖市“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曲办字﹝2017﹞4号),明确了“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是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各行业主管单位,完善了“双普法”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及检查考核制度。要求市级各部门(单位)要根据重点法律法规宣传目录,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各执法单位要将普法教育贯穿于执法活动全过程,在执法中深化普法、在普法中促进执法。
    二是严格考核促落实。曲靖市“七五”普法规划和《曲靖市“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市委、市政府将“双普法”责任制纳入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对各责任主体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年度通报并向社会进行公告。
    三是责任分解促落实。《关于落实曲靖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中,将普法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门,明确了牵头单位和主要参加单位。《曲靖市“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中明确了重点法律法规宣传目录,将各单位需负责宣传的重点法律法规一一列明,对集中宣传时间和任务进行了安排,做到责任清晰,任务明确。
    四是明确目标促落实。曲靖市政府与市直各单位(部门)签订了《曲靖市“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各部门(单位)工作目标进行细化明确,督促各责任主体严格履行“双普法”工作职责,发挥各部门、各行业及社会各单位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真正形成部门、行业互联互动的普法宣传工作格局,着力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代应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