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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状告政府 曲靖市两级政府领导共同出庭应诉

2017-03-08 10:43:30   来源:   
    曲靖市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相关规定,出台《曲靖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主动适应行政应诉工作新常态,切实增强行政机关行政负责人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积极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3月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村民李贵莲、李学稳不服宣威市人民政府撤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曲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维持上诉案,曲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宣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春洪分别代表两级政府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庭应诉,体现了行政机关直面矛盾和问题,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的决心。
    这是2017年以来,市县两级政府作为共同被告的第一起行政诉讼,两级政府领导带头出庭应诉,充分体现了对法律的尊重,对于推动和加强全市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切实解决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想应诉、不敢应诉、不懂应诉等问题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