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征求《曲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函
2017-03-08 10:50:03 来源:
市人大法制会办公室、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按照市政府领导的安排和要求,我市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曲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曲政发〔2013〕第102号文),形成《曲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送去,请研究后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于2016年12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纸质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联系人:王尉
电话传真:0874--3124188
邮箱:982374790@qq.com
以下附《曲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https://att.qj.gov.cn/uploadfile/2017/0308/2017030810514133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