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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建立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机制

2017-03-08 17:05:00   来源:市环保局   
  为切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近日,曲靖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建立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月调度工作制度。各责任单位对照《曲靖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责任和整改时限,每月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报市环保督察办,市环保督察办建立整改落实台账,逐一对照“销号”,每月通报1次整改进展情况。

  二是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曲靖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明确组成人员、会议召集方式和召开形式。

  三是建立整改落实督察通报制度。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办和通报内容,由市环保督察办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办和通报有关制度负责组织协调落实。

  四是建立整改落实考核机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对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