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罗平县供销社综合改革政策“干货”多

2017-03-13 09:07:49   来源:   

罗平县供销社综合改革政策干货

   

罗平县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经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以《中共罗平县委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罗发〔201638号)下发。出台的实施意见是对2014年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拓展和升华,是十三五时期供销社创新发展的思路规划、行动指南,提出未来4年的总体要求、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对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完善经营服务体系、理顺组织管理体制、组织保障等方面作了要求,列出一系列政策扶持干货

2017—2020年,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支持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基层组织经营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发展建设、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发展电子商务等。其中,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建立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化肥淡季储备贴息补助50万元;扶持县、乡两级鲜活农产品超市及现代流通网络建设50万元;用于基层组织经营服务体系建设7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50万元、食用菌产业发展80万元、工作经费50万元;发展电子商务补助50万元。罗平县委、县政府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促进供销社精准改革、精准发力,全面实现转型升级,服务好三农,努力成为全市行业标兵和典范。(罗平县供销社  余秋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