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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要点

2017-03-15 16:37:00   来源:   
   一、主要做法
  (一)完善领导体制,打造良好格局。2006 年,区委出台《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区的决定》(区党发〔2006〕40号),成立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人大、政府、政协各一名副职任副组长,政府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成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政府办、法制办、监察局、财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区长分管法制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经常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区政府每年专题研究法制工作,逐步解决了人员编制、办公设备、专项经费等实际问题。
  (二)领导带头学法,自觉依法办事。以“六五”、“七五” 普法为平台,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区委、区政府把法律知识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坚持干部在线法律学习、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全区法制工作会议,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把专题研究、学习法制工作列入责任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逐渐养成运用法治手段和法治思维协调处理好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等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确实把法治的力量贯穿于日常的行政工作中维护社会稳定。
  (三)完善制度建设,打造法治环境。区政府制定了《麒麟区政府工作规则》、《麒麟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麒麟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听证办法》、《麒麟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麒麟区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麒麟区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管理暂行办法》等30多个制度,覆盖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重大决策听证工作等方面。各级各部门也制定相应的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全力打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四)严格审查把关,提高文件质量。一是在发文稿纸上设立法制部门审查意见栏,政府及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必须征求法制部门的意见,法制部门审核后,分管领导才能签字印发;二是出台《曲靖市麒麟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权限、公布的情况、备案、内容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规定;三是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事前积极向市政府法制办请示、汇报。并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听取人大、政协、区直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性、严肃性,较好的维护了区政府的良好形象。2007年被国务院法制办评为“全国市县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单位”。
  (五)强化经费保障,严格考核奖惩。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持之以恒开展,自2006年开始,分别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经费5万元、行政复议经费4万、法律顾问经费5万元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全区各级各部门分别都安排了一定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专项经费。特别是一些区直部门如农业、水务、烟草等部门要钱给钱、要人给人,有力地保障了依法行政工作有人做,有钱做,不拖后腿。对依法行政责任制考核对成效显著的,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授予“行政执法先进集体”称号;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实施几年来,效果非常显著。
  (六)创新监管方式,源头控制矛盾。麒麟区每年发生行政执法案件近10万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是规范执法的重点。法制部门创新监督方式,一是统一执法文书,全区通用;二是完善监督机制,采取事前监督和制度监督,定期检查,并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执行的全过程;三是设立基层法制员,规范基层执法。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法制建设薄弱,为加强对基层法制工作的指导,2007年在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各设立1名基层法制员,主要职责是负责乡镇、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辖区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参与区域内的征地拆迁、项目建设、新村建设等,实施后效果较好,有力保障了基层执法水平和区直部门同步进行。
  (七)奖惩有机统一,规范权力运行近10年来麒麟区一直坚持和各行政执法部门签订《麒麟区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从机构建设、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行政诉讼复议、规范性文件制定、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重奖重惩,对于排名最后三名的,主要领导向区政府作出说明;每两年开展一次 “人民满意服务部门”创评活动,采取300百分制,分别由执法考核、部门测评、群众评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测评评分组成。获得荣誉称号后,区政府再跟踪评查,对发生主要领导被刑事追究的、年度考核排名倒数的,按照《创建人民满意服务部门考评管理办法》规定,予以摘牌。实施后各级各部门反响比较大,都将两项考核任务列入部门重点工作,并高标准严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中,成为含金量较大的创评活动之一。各行政执法部门和人员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律授权必须为”的执法理念,规范执法,从源头上减少行政复议案件和诉讼案件的发生。
  (八)科学民主决策,构建和谐麒麟。2004年区政府出台《麒麟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听证办法》规定政府对重大决策涉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重大行政处罚,必须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近十年来区政府坚持按照《重大事项听证办法》规定,共举办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土地利用调规、旧城改造、农村客运车辆管、建筑垃圾碴土管理、互联网上网经营场所管理、东绕城高速公路项目、液态金属建设、棚户区改造、殡葬改革等48次听证会,广泛听取人大、政协、社会各界的意见并经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提高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透明度,减少工作推进中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大幅度降低了信访数量。 
  (九)完善执法体制,推行综合执法。为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和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制定《麒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成了麒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集中行使城建、环保、卫生、公安等部分行政执法权,从体制上解决了多头管理、多层执法、重复管理问题;市场监管“三合一”工作顺利推进,组建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进行了执法主体和三定方案公告,执法体制进一步规范。
  (十)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2012年出台《麒麟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政府设立法律顾问室;2016年区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部门采取联合或单独聘请法律顾问,2016年年底前,行政口部门实现聘请法律顾问基本得到落实, 2017年底党委、人大、政协机关及事业单位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聘用全覆盖。同时区政府出台《麒麟区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管理办法》,吸纳区域内外社会知名人士、经济研究、行业内领军人物等各类专家60余人入组专家人才库,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面对新形势、新时期的法制建设工作,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法制办机构、人员配置与所承担的职责不相适应。建议机构改革上下相统一,确实保障有机构、人员履行好依法行政主体责任,不因机构改革而影响依法行政深入推进;
  (二)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强,执法人员的敬业精神和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议适时组织开展法治综合素质培训,或外出学习依法行政工作推行较好地区丰富经验;
  (三)部分执法单位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急于求成、重发展、轻法制的思想一定程度存在,影响全区执法水平的整体提高。建议加大对基层法制工作的考核方式和力度,督促各级各部门把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放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重要位抓好抓实;
  (四)行政执法人员结构复杂,素质参差不齐,且人员不稳定。一些单位人少事多,执法岗位人员变动频繁,导致执法水平不稳定。建议各部门克服困难,对从事法制工作有经验人员,岗位相对固定,确保单位执法水准不因人员变动而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