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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成为全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唯一县级试点县

2017-03-17 10:50:10   来源:   
     经省委编办批准,陆良县被列为全省129个县(市、区)中唯一一个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的县级试点县。
    为确保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陆良县一是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中枢街道办事处、同乐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推进和督促检查。二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精神,制定陆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三是出台《关于严肃陆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所涉及部门(单位)工作不断,秩序不乱,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严明财经纪律,认真清理已划归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的有关单位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严明宣传纪律,做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正面宣传和引导。四是根据各级各部门的职能,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责任细化,按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实行网格化管理机制,压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职能部门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责任。目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