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曲靖财政今年拨付第一批教育补助经费10亿余元

2017-03-27 14:49:16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的政策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拨付2017年第一批各项教育补助经费。
    一是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全市(除宣威外)拨付资金3509.28万元,44所学校(含8所民办学校)共计获得24370名资助名额,约占在校生数的24%。补助经费由中央、省、市、县共同承担,一等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500元;二等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
    二是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全市拨付资金387.09万元,补助学生1.38万人。
    三是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全市(除宣威外)拨付资金35801.69万元,补助经费由中央、省、市按照80%、14%、6%的比例共同承担,补助标准统一为:小学每人每年600元、初中每人每年800元、寄宿制学生每人每年200元。
    四是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全市(除
宣威外)拨付资金15515.44万元,补助人数约29.8万人,补助范围涵盖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已实现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全覆盖。此项补助的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特殊教育学校每人每年1250元,经费由中央、省、市、县共同承担。
    五是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国家助学金。全市(除宣威外)拨付资金3766.56万元,受助学生23541人,补助范围达41.46%,助学金补助标准为人均1500元。该项助学金除技工学校由学校组织发放外,其余学校经费统一下达到曲靖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据实直接划入学生资助卡。
    六是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免学费补助。全市(除宣威外)拨付资金9084.96万元,补助了17所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包括大专学校内设的中专教育部分),惠及56781名学生。该项政策补助对象为公办和民办中职学校,免学费对象为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共同承担。
    七是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及全面改薄资金。按照薄改资金安排四个“服从”,即服从规划要求、服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均衡年度计划、服从“保基本、补短板”实施原则、服从底线的要求,全市拨付薄改资金35172万元,资金重点向会泽、富源、陆良、师宗倾斜,专项用于校舍建设、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