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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麒麟区国税局推行简并征期 有效提升征管质效

2017-03-27 15:42:01   来源:曲靖市国家税务局   
税务部门是国家重要的职能部门,基层税务机关作为这一职能主体的众多构成分支,是将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最直接的施于纳税人的责任主体。近年来,在国务院倡导“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背景下,结合深化征管体制改革项目的落实,麒麟区国税局从实际出发,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有效提升税收征管质效。
    一、简并征期实施的必要性
    (一)推行简并征期是贯彻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定期定额交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6号公告也明确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这都为实施简并征期提供了充足的法理依据。
    (二)现行税收管理模式及管户特征是推行简并征期的客观要求。从麒麟区国税局户籍管理情况来看,截至2017年2月底,有登记状态为正常的纳税人48678户,其中个体工商户37985户,单位小规模纳税人8385户;个体工商户中,核定达到起征点的仅255户。2016年,麒麟区国税局组织增值税税款69273万元,其中个体工商户入库税款3307万元,占入库税款收入的4.8%;且入库的个体税收90%以上属于申请代开发票和发票超定额补缴的税款,通过主动纳税申报交纳的税款只占据较小比重。从税务人员与管户对照来看,从事个体税收管理的11人,占全局具有管户职责税收管理员40人的1/4,税收管理员对个体税收的日常管理主要集中在定额核定调整、对部分用票户的监管及纳税申报等方面;而每个月纳税申报期对未申报户的催报和处理花费了大量时间。有限的征管资源与管户数量和分布之间的不平衡决定了税务机关必须在革新内部征管方式上做文章,征期的兼并可以从很大程度上协调分配税务机关内部将有限的人力资源投入到处理更高税收风险和节约税收成本的集约型征管方式上来。
    (三)实施对双定户的简并征期是确保政策衔接和体现税收公平的需要。自2015年10月1日起,国家对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实行按月改按季申报,且一个季度内享受9万元的起征点政策。但由于受ctais(综合征管软件)系统原因所限,不能实现对个体工商户的简并按季申报,存在政策执行横向上的不公平。金税三期成功上线后,系统缺陷壁垒已破除,为简并征期的范围扩展提供了现实的支撑。
    二、简并征期的实施
    重大的税制改革总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征管方式的革新。在2016年“营改增”后,基层国税部门管户激增,在6月,特别是7月大征期内,划转户和存量户的叠加申报让麒麟区国税局的办税服务厅承受了巨大的考验。每个月因个体定额项目与征收品目不匹配和代开发票预缴税款等原因导致的双定户批量零申报不能完成而转入前台申报的个体工商户都在3000户左右,申报和催报导致个体税收管理员工作疲于应付。为切实解决这种被动局面,局领导高度重视,会同区局各业务科室,明确工作职责,以推进网络申报、减少纳税人回流办税厅为抓手,以改变原有申报方式、提高纳税人自主申报质量为目的,区分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即一般纳税人网络申报率控制在95%以上,小规模单位纳税人网络申报率达到80%以上,双定户则按照申报与储蓄扣税相结合的方式,适时启动按月改按季的申报,完善其定额到期的汇总申报总体运行模式。
    三、推行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根据市国税局政务网通报,麒麟区国税局2月纳税申报应申报户数为2525户,与上月应申报户数47670(单位纳税人10109户,双定户37351剔除所得税应申报户)相比减少94.3%,整个办税厅秩序井然,完全没有1月拥挤排队的嘈杂场面。这都得益于麒麟区国税局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期限“月”改“季”的简并征期工作开展情况较好,也受到了上级部门对此项目进展情况的肯定。与此同时,征期的简并使更多的纳税人受益,大大减少往返税务机关的次数;而且起征点也从原来的按月3万元调整到按季9万,为纳税人合理的税收筹划提供更多可能空间,减税效应明显,从而赢得广大纳税人满意度的持续提高。
回顾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
(一)领导重视与科学决策是关键。在对纳税人绝对数量较大比例的双定户推行简并征期的过程中,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惠及纳税人及税务人员的征管举措,及时安排调配人员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和工作完成时限,适时关注过程进展,从整体上确保了工作按质按量的完成。
    (二)集中力量、合力实施是保障。在对存量的3万多户个体工商户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按“月”改按“季”的系统操作,单纯的依靠几个个体税收管理员是不可能完成的。为此,局领导在全局人员内选出业务素质较高的30人负责系统内的税种修改操作,平均分配户数,责任到人,严格确定完成时限。从而以优势人力资源的临时性合理调配来完成了此项全局性的重大工作。
    (三)过程控制,有序推进是根本。麒麟区国税局本着逐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在纳税人特别是“营改增”纳税人划转后历经了5个纳税申报期才决策实施从2017年第一季度起实施简并征期,正是基于纳税人对国税部门新的征管方式的政策缓冲期,实现正确的“放”与轻松的“管”的平衡。同时,对系统中前期疑点数据的核实修改完善也是必经程序,只有对纳税人信息的更加全面准确掌握,才能确保业务的衔接顺畅。
    四、优化提升打算
    由于个体工商户自身经营等限制,决定纳税遵从度相对较低。简并征期后,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联系大为缩减,要在“放”与“管”辩证中取得平衡,最大程度地化解执法风险,结合麒麟区国税局税源管理实际,拟从如下几个方面把握:
    (一)在巩固前期简并征期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以明确纳税人权利义务,强化自主申报为目标,优化纳税服务,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建立申报预警和适时提醒,加大对逾期申报的催缴和违章处罚,提升纳税人主动申报、诚信纳税的意识。
    (二)将系统数据质量管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持续不断的开展系统内疑点数据的修改完善,以更高的数据质量作为支撑申报等后续税收业务的延续开展。
    (三)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三证合一”和“两证整合”为契机,强化户籍管理,定期与工商等部门交换信息,开展对日常管户的税收巡查和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在停业、注销、发票领用等重要环节严格把控,强化管理。
    (四)适时启动对辖区内重点行业的定额核定相关标准、参数等的摸底调查,以更加科学公正的标准开展对个体工商户的定额核定,改变目前实际管理中定额核定普遍偏低的状况,减少定额管理中的执法风险。
    (五)开展对发票开具使用的监控,对达到起征点的及时纳入增值税发票升级版使用范围;定期实施发票开具金额与申报数据的比对,监督税款足额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