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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市本级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7-03-31 09:05:00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经市财政局汇总市本级部门2017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市本级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如下:   
    2017年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530.7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190.82万元,公务接待费2549.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90.87万元。与2016年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96.35万元相比减少了1965.6万元,下降26.2%。
曲靖市市本级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预算数 备注
  合  计 5530.75  
        1、因公出国(境)费 190.82  
  2、公务接待费 2549.06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790.87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2)公务用车运行费 2790.87  
 
    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务院“约法三章”等有关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的要求,以及市委十项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市本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市本级年度“三公”经费比上年只减不增。 
   附:“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市本级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在财政网站预算信息集中公开栏上公开,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与部门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