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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人员纠纷困 人民调解助力帮

2017-04-14 16:26:40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2017年3月27日,陆良县司法局三岔河司法所历时近半年,跨乡镇协调有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处,成功帮助一名社区服刑人员调解一起债务纠纷。有效息纷止争,稳定社区服刑人员情绪,有力维护稳定,促进社区矫正工作。
    2016年10月8日早上,国庆节刚收假,社区服刑人员高某来到三岔河司法所按例报到,其间急匆匆说:“你们咯可以帮我从回族手中追回一笔债务?若追不回,我只能与他同归于尽,反正我现在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什么都没有了”。 闻听此言,司法所矫正干警心头一紧,连忙稳定住高某情绪,查问原因。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高某是三岔河镇赵家沟村一名90后青年,其父母老来得子,但3岁时母亲就去世了,与父亲相依为命。2013年,高某与板桥镇旧州村的一回族女青年马某结婚,并育有一女。2014年,为改善家庭生活,夫妻二人到杭州打工,女儿在马某的母亲家看管照料。打工期间,高某一念之差,犯盗窃罪,由当地法院判决,于2016年7月16日,回三岔河镇社区服刑,接受社区矫正,马某继续在外打工。2016年,高某与马某婚姻破裂,于9月20日通过人民法院民事调解离婚,孩子由马某抚养。高某因家庭、个人接连遭受打击,在矫正期间表现出积极性不高,情绪低落的现象,偶尔甚至还有抵触情绪和过激言论,给矫正工作带来困难。
    高某婚前,其父亲与同村潘某有一起3万余元的经济纠纷,直到高某与马某结婚后,在马某的回族表哥帮助下,潘某才答应给付36000元款项了结纠纷。因高某的父亲年事已高,此款项交给高某处理,高某与马某又在杭州打工,当时夫妻二人同意由马某的表哥代收这笔款项。组织调解中,高某与马某的表哥各执一词。高某只承认拿到6000元已经交给马某母亲,作为小孩的日常开支,剩余30000元没有拿到,夫妻双方离婚时,都没有提出此事,离婚后,高某多次找马某表哥,要求其立即支付剩余30000元无果;马某的表哥则提出:在他们离婚前,他已经多次寄钱给马某,高某理应知道,建议到2017年春节,马某回来过年,与马某三方一起对好账,达成协议,再支付,否则,马某也来找咋办?再说,该款项剩下部分已经被他垫付在工程上,现在工程也陷入重大热点纠纷,三岔河司法所正在牵头调解该纠纷,如果工程纠纷调解成功,拿到款项就会支付给高某。
    2016年11月11日,马某表哥涉及的工程纠纷在三岔河司法所协调多部门的努力下得以成功调解。2017年3月22日,马某的表哥拿到了第一笔履行款,为高某的纠纷提供了契机,3月23日,春节没有回家的马某回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也回娘家了。三岔河司法所借势发力,协调联系赵家沟村和板桥镇旧州村两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赵家沟村进行调解,反复做思想工作,在采取互谅互让原则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协议:一是认可在高某、马某共同生活期间,从马某的表哥处领取过人民币15000元;二是剩余的15000元,作为高某的父亲养老送终费用及时由马某的表哥支付给高某及其父亲;三是高某与马某感谢表哥的帮助并承诺,领取款项后,都不再找马某的表哥及其亲属的麻烦。一场容易引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纠纷得于妥善调处。
    3月27日,高某及其父亲在拿到协议履行款后露出了久违的笑脸。高某找到干警表示:没有想到司法所除了对社区服刑人员严格管理,还把他们当亲人、当朋友掏心对待,真心的帮助他们,以前还带有偏见。决心在接下来的社区服刑期间,一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积极接受矫正,修复社会关系,重新做人,早日回归社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