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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律协会和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破产管理人培训会

2017-04-14 16:40:28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依照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管理人的相关规定,4月7日,曲靖市律师协会和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市依法设立可以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四个入围律师事务所(云南精茂、天志、卢启云和恒序律师事务所)和曲靖云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召开破产管理人培训会,五家单位共91人(律师81人、会计师1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曲靖市律师协会邀请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名富有办理破产案件实践经验的李楠和周迅两副庭长做专题讲座。一是李楠结合她对破产案件的审判实践作了破产实物专题讲座。她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中国破产管理人的产生与发展背景、破产法的演进、破产管理人的发展、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困惑与展望、破产成因等破产管理实物。二是周迅作了管理人实务专题讲座。他对破产管理人的法律特征与地位、职责与权利、审理流程、管理及诉讼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作了全面讲解。
    本次培训紧紧围绕破产管理人在开展破产法律事务服务过程中,如何确保破产程序能在公正、公平和高效率的基础上顺利进行与终结开展专题培训。本次培训针对破产管理人的实务操作进行合理安排,培训时间虽短,但内容安排丰富、新颖,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突出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实务,既有基础理论辅导,又有业务知识指导,从理论到实践,从宏观到微观,相互补充,相互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