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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林业局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涉林责任清单

2017-04-17 09:54:56   来源:   
    4月10日,曲靖市林业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涉林责任清单。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中,林业部门主要涉及三项工作责任:一是拟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林业发展规划,负责对辖区林业(含国家公园、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植物园、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强林产品产地森林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负责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石漠化防治、湿地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等工作。三是依照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林地使用审批手续。
 
    会议强调,要认真对照责任清单,强化生态保护意识,切实加强对森林资源、自然保护区、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的管护,依法做好征占用林地项目审批,进一步夯实全市生态屏障。
 
    就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继续抓好防火宣传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市森防办要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管死野外用火,并抓好扑火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带班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全部到岗到位,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