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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简化企业投资备案程序优化投资环境

2017-04-26 17:01:32   来源:   
     2017年2月1日生效实施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673号令)坚持政府核准的项目范围最小化原则,明确仅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一律实行备案管理。同时,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极大简化了备案程序。
    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日前,曲靖市政府法制办与市发改委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改善曲靖市投资环境,简化企业投资备案程序”的要求对如何简化企业投资备案程序进行专题研究。
    一是认真梳理曲靖市的项目备案制度。二是对全市现有的项目备案管理制度与相关城市的项目备案制度改革进行分析。三是查找上位法依据。四是明确《曲靖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程序规定》(曲靖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3号)中规定的企业备案要求提交预可行性研究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存在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高,落地时间长,增加企业负担的问题。并按照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要求,着手修定曲靖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程序,进一步提高企业投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