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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成为云南省首个商业健康保险减免个人所得税试点

2017-04-26 17:15:15   来源:云南日报   
  2016年,按照省地税局的安排,经曲靖市地税局积极争取,批准曲靖进行商业健康保险减免个人所得税试点,成为我省唯一城市。

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相关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市地税局主动作为,会同市财政、市保险协会等部门,深入调研,制定办法,稳步推进,使新政得到有效落实,让纳税人得到实惠。

在全市范围内,凡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且有固定工资收入,并向代扣代缴单位财务部门提供保单等凭证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每月不高于200元的保费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每月工资薪金免税所得额3500元。曲靖市参加商业保险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月所得3700元以上的部分才交纳个税。

2016年全市参保单位27个共计557人,有339人符合条件享受税前扣除。目前,国家保监会经3个批次,批准曲靖市10个保险公司开办商业健康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