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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排除通道妨害 法援及时伸手维权

2017-05-02 10:03:47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宣威市板桥街道东屯村的80岁老人孙某与76岁的孙某某两家是邻居。2016年初孙某与孙某某两家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孙某某为泄愤,便与其妻子恶意将木柴、车轮等杂物堆放在孙某通往房屋外面的唯一通道上,致使孙某一家无法正常通行,并严重影响日常生活。被堵通道是历史通道,孙某家已经在该通道上通行了44年,且孙某再无其他通道可通行。本着邻里之间友好相处与和平解决争端的愿望,受援人孙某曾找村委会出面调解,就孙某某夫妻两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予以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恢复原状。但村委会多次调解及劝阻无效。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奈之下,孙某找到宣威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援助,宣威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云南钱文勇律师事务所王娜律师作为孙某的委托代理人承办此案。
    王娜律师负责承办该案件后,多次与受援人孙某进行沟通,亲自到板桥街道东屯村查看现场,并代受援人与孙某某夫妻两人协商解决纠纷。在与孙某某夫妻协商未果后,王娜律师及时到现场照相取证、收集整理证据、书写诉状、做庭前诉讼准备。代其到法院立案。由于受援人年纪较大,且是文盲,不懂法律,王娜律师亲自代其到法院立案。在立案之后,孙某就开始担忧将来官司打赢后,对方却不愿意拆除堆堵在通道上的杂物怎么办。王娜律师安慰其不用担心,详细为受援人进行法律方面的解释,告诉他们要相信法律,法院有专门强制执行那些不愿意履行法院判决的执行局,如果案件胜诉而对方不愿排除妨害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他们终于打消了顾虑。同时王娜律师又为其细致讲解开庭的每一个步骤,让受援人清楚开庭程序,以便遵守庭审纪律,同时更能清晰、准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开庭时,通过在王娜律师的依理、依证、依法的辩论下,受援人的诉求得到了法庭的支持,宣威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6日对此案做出判决,由被告孙某某即将其堆堵于其门前通道上的柴棍、破轮胎等杂物清除让出通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拒不执行判决,王娜律师又再次为受援人免费书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并递交法院,最终在法院的强制执行下,清除了通道上的杂物,使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公正、合法的维护。(朱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