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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

2017-05-23 09:38:36   来源: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富源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曲靖市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将该项工作列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内容,要求全县各级领导认真学习,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16年涉及各部门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均按要求出庭参加了应诉。
    2017年5月5日,富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书奕履行法定职责,代表县政府出庭应诉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安某不服富源县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诉案。加强全县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