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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暨相关《条例》培训会议

2017-05-23 14:46:12   来源:曲靖市水务局   
        5月22日,为深刻领会中央、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工作要领和具体要求,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好《农田水利条例》,曲靖市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暨贯彻落实《农田水利条例》培训会议。来自省水利厅“河长办”和农水处的两位领导、专家,分别就全面推行河长制和贯彻落实《农田水利条例》相关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培训。

        在全面推行河长制方面,培训对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意义,“河长制”的来龙去脉,以及市、县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机构设置、工作调研、措施制定、监督管理、责任追究方面的方式方法和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在贯彻落实《农田水利条例》方面,培训概述了农田水利发展历史,分析了当前农田水利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解读了贯彻落实《农田水利条例》的重点、要点、难点,以及方法、措施和注意事项等;此外,培训会还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上,市水务局领导对培训进行了总结和点评,并对下一步全面推行河长制和贯彻落实《农田水利条例》、《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提出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好有关精神。进一步对培训内容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进行研读,领悟精神实质,把握政策重点,吃透工作流程,为全面推行河长制和贯彻落实《农田水利条例》、《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夯实基础;二是要全面宣传好政策法规。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和贯彻落实《农田水利条例》工作,最大程度赢取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信任、支持和参与;三是要贯彻落实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充实机构、明确任务、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全面推进落实好河长制各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好《农田水利条例》、《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据了解,曲靖市于5月9日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动员会议,5月15日印发《曲靖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意见》、《曲靖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已拉开大幕,各项工作得以紧张有序开展。按计划,将在10月底前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和市、县、乡、村、组五级治理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库渠管理机制,到2020年全市重要河湖库渠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县级以上城市集中饮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优良水体(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4%以上,自然湿地面积保护率提升到100%,全面消除乡镇(街道)集镇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维护河湖生态安全,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曲靖市水务局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市直水务系统各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水务局和经开区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全面推行河长制分管领导、贯彻落实《农田水利条例》分管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等8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