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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

2017-05-23 16:26:35   来源:曲靖市环境保护局   
   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曲靖市自2016年3月20日开始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自该项工作启动以来,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存在检验效率低;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公众不满意等系列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提高公众满意度,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5月19日组织召开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现场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市、县相关部门及辖区内26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会议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的同时安排布置了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主体责任。排放检验机构必须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社会监督和责任倒查;应对受检车辆的污染控制装置、复检车辆环保配置(或维修记录)进行查验,准确录入车辆信息,严禁擅自更改或虚假填报车辆信息;严禁伪造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报告。
   二是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方法、检验标准及收费标准。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均要求建设简易瞬态工况法和加载减速法检验系统。由于部分机动车无法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或加载减速法检验,暂时采用双怠速法检验,但必须准确核实车型,并注明原因。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收费执行(云价收费〔2015〕124号)标准。
   三是大力推行便民检验服务。鼓励检验机构通过微信或短信平台、电话、网络等方式,开展预约检验业务,开设预约检验通道、窗口,做到随到随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要设置服务指示标志、大厅服务设施,公示检验流程、方法及收费标准,增加免费导办人员,维护良好检验秩序,杜绝非法中介扰民行为。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系统维护管理,加大业务人员技能培训,提高机动车排放检验效率。
   四是建立健全机动车排放检验联合监管机制。环保部门对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联合公安交管部门核查车辆基础信息,严厉打击检验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发展和改革部门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收费管理,督促机动车排放检验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厉打击乱收费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加强机动车注册、转入、转出、注销登记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和强制报废制度。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严厉打击租用、临时更换机动车尾气净化装置等应付检验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严厉惩处违反资质认定、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加大机动车排放检验宣传
力度。环保部门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机动车排放检验法律法规、标准方法及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检验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