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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国税强化股息所得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

2017-05-24 17:10:58   来源:曲靖市国家税务局   
       曲靖市股息所得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份额较大,以2016年为例,全市共组织非居民企业所得税836.46万元,其中股息所得征收非居民企业所得税462.67万元,占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整体收入的55.31%。针对这一实际,市国税局本着“抓大不放小、应收尽收”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股息所得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
        通过建立《曲靖外商投资企业基础涉税信息台账》,适时掌握、跟踪被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结果,是否有利润、如何分配、什么时间分配等动态信息;然后调查核实,准确掌握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构成,特别是境外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股权份额。认真落实境外投资方所在国与我国签订的税收协定,按照总局《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好“放管服”工作;按照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分户序时建立《曲靖对外支付、备案、享受协定待遇台账》。同时,加强与外汇、商务等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借助第三方信息,防范对外支付股息所得涉及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损失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