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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财政局四措并举扎实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

2017-06-14 15:08:51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按照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的统一部署,曲靖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扎扎实实做好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强化检查过程控制。为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曲靖市以全面自查为基础,重点抽查宣威市、富源县、罗平县和师宗县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检查过程中,省、市、县财政和扶贫部门三级联动,采取“小组一线工作法”,查账务、查项目同时进行,通过听汇报、查看扶贫资金专账、项目批复备案资料等,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情况下,深入每个项目实施点进行详细检查,及时沟通情况,深入分析解决疑难问题。
    二是注重检查调研结合。各检查小组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及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对重点抽查的四个县(市)的项目全覆盖检查核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8亿元,走访群众668户。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分析核实,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在现场检查中,深入剖析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科学总结影响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因素,因地制宜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促进深层次问题的整改。
    三是严守检查纪律规矩。检查人员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内控制度规程,规范履行检查职责。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专项检查“三公开”,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
    四是及时以整改促规范。针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资金滞留、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限时完成整改项目48个。同时,明确要求县级扶贫、财政部门应及时督促乡镇加快项目建设和报账进度;明确要求按照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的要求,建台账、细化措施,提高扶贫项目的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质量,强化扶贫项目库,加强项目储备和滚动管理,以项目为载体,精准对标对表、注重长短结合、区分轻重缓急,确定好重点建设任务,统筹安排好相关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