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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取消或停征41项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2017-06-14 16:14:51   来源:市发改委   
国家出台取消或停征41项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近期,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国家出台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文件规定,取消环境监测服务费、房屋转让手续费和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等12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卫生检测费、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和检验费(药品检测费、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等2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预防性体检费、兴奋剂检测费等4项涉及个人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登记费和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2项涉及个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

文件要求,取消、停征或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影响依法履行职责;涉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对取消、停征或减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