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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中安街道荣获云南省第十批“云南省生态文明街道”称号

2017-06-19 11:21:37   来源:曲靖市环境保护局   

       20173月中安街道荣获云南省第十批云南省生态文明街道称号。
   
近年来中安街道在开展省级生态文明街道创建工作的过程中,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建立了街道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成立了以街道办事处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街道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关生态街道建设的工作会议。100%行政村被命名为州级以上生态村。编制或修订了街道环境保护规划,并经县级人大或政府批准组织实施一年以上。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街道辖区内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件。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街道所在地布局合理,公共设施完善,环境状况良好。辖区环境无“脏”“乱”“差”现象,秸秆焚烧和“白色污染”基本得到控制。街道环境保护社会氛围浓、厚,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众对环境状况的满意度逐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