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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单件修改和继续有效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文件目录的决定

2017-06-20 09:54:09   来源:市政府法制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了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政令的畅通,确保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0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3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清理的通知》(云府法发电【2016】7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任务分工,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制定现行有效地17件涉及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的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通过清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

    一、对4件市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的文件予以废止,详见附件1。
   二、对3件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单件修改,详见附件2。
   三、10件市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办有关文件继续有效,详见附件3。
   本决定自2017年6月20日起施行。
   此次专项清理列入计划需要进行单件修改的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决定。
 
附件:1.废止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文件目录
2.需要进行单件修改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文件目录
3.现行有效地市级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文件目录

https://att.qj.gov.cn/uploadfile/2017/0620/20170620095607211.docx
https://att.qj.gov.cn/uploadfile/2017/0620/20170620095621548.docx
https://att.qj.gov.cn/uploadfile/2017/0620/2017062009563546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