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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启动扶贫对象动态调整

2017-06-20 11:21:40   来源:    

  本报讯(记者路宏刚)自6月以来,我市全面启动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把严、实、准、细的要求贯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全过程,力争实现扶贫对象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牢坚实基础。

  我市把这次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定位为史上最严、最后一次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机会,市委、市政府要求必须百分之百精准,确保一户不漏、一户不错,杜绝漏评、错评、错退现象。6月份全面开展,7月底以前完成入户核查、五查五看三评四定、数据采集及信息录入、数据校核、建档立卡等各项业务工作。

  针对非建档立卡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把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做到应纳尽纳,确保无漏评人口;识别标准为“两不愁三保障”未解决的,即2016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952元,且居住C级、D级危房,或者家庭成员患有国家卫计委确定的45个重点病种和48个次要病种,或者有负担较重的义务教育阶段外就读学生。针对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纠正识别不精准的问题,对违规纳入、识别不精准的坚决剔除,做到应退尽退,确保无错评人口,涉及对象包括2016年底返贫户、2017年初国办回退户和未脱贫户。针对2014年、2015年、2016年脱贫户,未完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的,做到应扶尽扶,高质量稳定脱贫,确保无错退人口。

  以自然村为单元开展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调整工作,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程序不变通,谁签字谁负责,入户核查人员负责把好第一道关口,承担第一责任,调查结束后农户签字认可,在识别过程中有条件的地方必须全程录像录音留存备查。评定工作中村党总支(支部)书记负责把好第二道关口,承担第二责任,要求会议记录完整、公示公告到位,固化基础资料、基础痕迹,做到规范化、可查询、能追诉,确保能够让群众信服,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成为定纷止争的重要依据,作为接受上级检查、考核、第三方评估的基础台账。

  县级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扶贫对象动态调整负总责,乡(镇、街道)觉政主要领导承担直接责任,进村入户调查的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承担具体责任,各级扶贫部门发挥综合协调、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统计监测和督查抽查等职能,确保到户到人一次摸清底数、精准核实。民政、卫计、住建、国土、工商、公安、农业、林业、教育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数据的提供、比对、核实,负责自身职能范围所及的相关录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动态监管、交叉抽查、督查问责,对动态调整后仍然存在漏评、错评、错退现象的,坚决查处有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