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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林业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2017-06-21 08:52:57   来源:   
    罗平县林业局以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为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林业工作中,围绕提升法治林业建设和林业服务水平,巩固全县生态建设,促进林业全县产业发展。
 
    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罗平县林业局以防范未来法律风险为目标,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聘请专业律师作为该县林业局法律顾问。为林业管理与决策、依法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实务知识普及等法律服务工作。
 
    全面落实依法治林。遵照国家、省市林业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林政审批和林政处罚工作。按照法定权限、办理程序,依法开展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木材运输许可证核发、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核发、林内计划烧除批准、森林植物检疫证书办理、苗木经营生产许可证发放等行政审批;按照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要求,严格执行"1221"执法模式,由罗平县森林公安局依法行使云南省政府批准的62项行政处罚权和11项行政强制权。2017年上半年,累计办理林业行政案件46起,刑事案件5起。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罗平县林业局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法制林业为契机,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对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征占用林地审批、森林植物检疫证书办理、林内计划烧除批准、苗木生产经营许可、木材运输证核发、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的重点领域信息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进行公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条例》等6部林业法律法规在网上公示,方便群众查阅林业法律法规;对年度"三公经费"、年度预算等信息进行公开,增加公开透明度;对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在罗平县林业局网站设置投诉建议、在线咨询、网上查询、意见征集、政务访谈模块,建立与公众互动的畅通渠道,累计回复公众投诉建议1条、在线咨询3条。2017年以来,在罗平县林业局网站公开林业政务信息39条。
 
    深入开展监督问责和维护林区稳定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监督与问责工作要求,开展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2017年,罗平县林业局收到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4件,其中1号、4号为重点提案,语义重复:涉及指“关联到或牵涉到”;及指“至或到达”。罗平县城市面山、旅游景区绿化,保护区建设、林业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罗平县林业局按照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工作要求,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情况,安排天保退耕办、林业工作站、绿化办、资源站、野保办等部门负责办理具体工作,做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商的前期工作。2017年上半年,办理林权纠纷6起,调处率达100%,有效维护了当事人权益与林区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