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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第13督查组对曲靖市创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中期督查

2017-06-26 11:05:18   来源:   
    2017年6月18日至20日,由陕西省政府参事蒋惠莉、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巡视员周广莲、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倪晓建、福建省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社文科原科长郑艳秋及联络员王显成等五人组成的文化部第 13 督查组在云南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崔文,公共文化处处长李友仁等领导的陪同下,对曲靖市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了中期督查。

    督查组听取了曲靖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卓代表市政府关于示范区创建工作进展的汇报,听取了云南省文化厅对曲靖市开展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支持、指导以及示范项目督查情况的汇报。审阅了曲靖市示范区创建工作档案材料;实地检查了曲靖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宣威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非遗馆、双龙街道综合文化站、新圩社区文化中心;富源县图书馆、文化馆、营上镇综合文化站、大栗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市、县、镇、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

    6月21日上午召开了督查反馈会议,云南省文化厅副厅长崔文主持会议,督查组组长蒋惠莉通报了反馈意见,周广莲提出了整改意见。督察组认为:曲靖市委、市政府重视示范区建设,健全创建工作机构,安排创建经费,积极开展制度设计研究,稳步推进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云南省文化厅、财政厅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下拨了省级配套经费,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督查组按照中期督查指标体系对八大类 31 项指标体系进行了逐一检查和分析,认定 6 项指标为优秀,20项指标为合格,5 项指标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第 2、21、22、30、31 项。同时,第三方暗访结果显示,设施方面有 2 项指标优秀,7 项指标合格。部分场馆正常开放、错时开放、数字服务功能 3 项指标不合格。群众满意度得分为74.6。第三方暗访最终得分为 72.3 分。

    督察组充分肯定了曲靖市在创建工作中取得的工作成效,督查组认为:曲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群众文化活动丰富活跃;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服务比较规范;群众文化品牌活动成果显现。

    督察组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主要有:创建工作落实力度小;村级文化设施建设管理滞后;数字文化服务措施不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建设滞后;示范区建设的创新性不明显;示范区宣传工作力度不够。
    督查组建议,曲靖市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依法推进示范区建设;加大创建工作力度,有效推进创建工作;抓住创建薄弱环节,圆满完成创建任务;总结探索曲靖特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公共文化创新,打造特色文化品牌。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卓在督查反馈会议上作表态发言。王卓表示,曲靖市各级各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好督查组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增加经费投入、强化工作保障,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彰显工作实效,推动曲靖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更大贡献。